无论四年前四月的一个清晨在阿富汗北部赫尔曼德省发生的事件如何,塞尔达·穆罕默德先生的遭遇都令人羡慕不已。由于至今仍存在争议的原因,他被英国武装部队在他家附近抓获。他遭到枪击,被军犬咬伤,最后被抓获,并因涉嫌叛乱分子,甚至可能是塔利班指挥官而被英国拘留。最后,他在英国军事基地被拘留了 100 多天,然后才被移交给阿富汗当局。
穆罕默德先生向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提起非法拘留诉讼,要求英国政府赔偿。在上周五作出的Serdar Mohammed 诉国防部[2014] EWHC 1369 (QB)案中,莱格特法官裁定,穆罕默德先生在最初 96 小时后的拘留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 5 条,因此他有权获得赔偿。
份讨论许多问题和论点的长篇判决”(第 2 段)。与Marko 的出色帖子不同,该帖子对判决进行了更全面的概述,而我的文本仅仔细研究了判决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这就是根据国际人道主义法 (IHL) 在非国际武装冲突中拘留人员的合法性问题,Marko 在其帖子的第 5 部分对此进行了总结。
众所周知,虽然国际武装冲突法在《日内瓦第四公约》第 42 条和第 78 条中为拘留 摩洛哥资源 平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规范非国际武装冲突的条约规范中却没有相应的规定。国防部辩称,拘留权在共同第 3 条和第二附加议定书中是隐含的。尽管 Leggatt 法官承认有学术观点支持国防部的观点,并大量引用了Jelena Pejić和Jann Kleffner撰写的文本(见第 240 段),但他最终基于五个非常明确的理由(第 241-251 段)反对该观点。
我不会重温关于这个主题的学术辩论(除了判决书中引用的文本外,请参见此处、此处或此处),而是更仔细地审视 Leggatt 法官提出的具体理由。在我看来,尽管理由非常充分,但判决书中没有反映出一些强有力的考虑因素,这些因素倾向于支持相反的观点。
首先,整个判决应该受到赞扬,因为它熟练地处理了大量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不同的法律领域,包括国家责任法、武力使用、国际人道法,当然还有国际和欧洲人权法。以下评论仅从这份综合法律文本中切出一个狭义的问题,并不旨在对整个判决进行全面的批判性分析。特别是,我没有回答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有些人会认为这证实了穆罕默德案的最终判决,即使我的分析是正确的(关于这一点,请特别参阅判决第 269-294 段)。
现在来看看 Leggatt 法官提出的五点理由:
首先,他认为“可以合理地假设,如果 CA3 和/或 AP2 旨在提供拘留权,它们会明确地这样做”(第 242 段)。换句话说,这是对一开始就承认的问题的重述:任何规范 NIAC 的条约法中显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利用公认的法律解释方法来识别这样的法律依据。